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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呼唤 《禁止传销法》

时间:2009-09-07 09:09来源:互联网 作者:反传销反非法直销 点击:
导读:●核心提示 传销,吞噬的不仅是无尽的金钱,扭曲的人性和亲情,还有那如同时光碎片般洒落在陌土异乡的悲苦、生死。他们那一套说实话,还是很有诱惑力的,特别是一些想挣大钱,改变现状的人,非常迎合他们的想法,而且现在都不传产品了,改传人头了,隐蔽性非常强,想打击都...

●核心提示
    传销,吞噬的不仅是无尽的金钱,扭曲的人性和亲情,还有那如同时光碎片般洒落在陌土异乡的悲苦、生死。“他们那一套说实话,还是很有诱惑力的,特别是一些想挣大钱,改变现状的人,非常迎合他们的想法,而且现在都不传产品了,改传人头了,隐蔽性非常强,想打击都不好抓证据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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晨报记者 贵银 姜涛 内容来自www.110hn.cn

传销大打亲情牌——
“来的是朋友,不来是好汉”

    9月4日13:30许,淄博火车站。
    与无法掩盖快乐心情的罗承田不同,一路上大多时候保持沉默的樊勤峰,在走出火车站出站口的时候,长舒了一口气,整个人也明显放松了下来。“连我这样的老农民都知道传销害人,那些有文化的孩子们为什么就看不出呢?”面对老樊的疑问记者一时无语。“骗一骗,看一看,来的是朋友,不来是好汉”,这样的话在传销组织中是一句名言。“‘朋友’的意思就是成为同伙,好汉的意思是这个人意志坚强,我们的那些话他不会信。”罗海燕说。“传销之所以屡禁不绝,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亲戚朋友骗亲戚朋友,都是自己人,互相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。”桐乡市永宁社区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最近几年他接触了多个传销团伙,“每次他们不认为我们是在帮助他们,而且很反感,有的干脆说是我们破坏了他们的事业,有的干脆在那里笑……”
    儿子骗父亲,姐姐骗妹妹,同学骗来同学,同事骗来同事……传销以“亲情”作为幌子,使很多人很多家庭陷入困境,对整个社会的危害越来越大。 copyright 110hn.cn

妻子怒斥丈夫——
“你骗亲戚搞传销,我在家乡抬不起头”

    9月2日记者在烈日的中午寻找罗海燕和樊素华的时候,意外看到令人伤心的一幕。一名9月1日刚被丈夫从老家骗来的妻子在康泾塘畔痛哭失声。这名32岁的妇女叫王兴燕,来自山东曲阜,丈夫孙中华以到上海打工为名被自己的表弟骗去做传销。
    孙中华骗妻子给他邮寄了5000元钱的“加盟费”后正式“入行”,之后他把自己的一名中学同学还有自己的妻弟先后拉入伙。“孩子开学了,你这个当爸爸的半年没往家寄一分钱,今天说你干这个大事,明天说干那个大事,你到底在干什么,你自己干就算了,为什么还骗亲戚朋友来,我现在在亲戚朋友面前都抬不起头来。”王兴燕哭着大声质问丈夫,引得路人纷纷侧目。
    在断断续续的哭诉中记者了解到,因为“家长”逼得紧,孙中华实在没办法就把妻子骗来了,没想到泼辣的妻子根本不听他们这一套“理论”。“要么跟我回家,咱们好好过日子,咱穷点不怕;要么你继续在这里,我回去,咱俩马上离婚,你就选择吧!”王兴燕已经没有了眼泪。而始终低头不语的孙中华像被妻子骂得有所醒悟,“你让我再想想好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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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传销,吞噬的不仅是无尽的金钱,扭曲的人性和亲情,还有那如同时光碎片般洒落在陌土异乡的悲苦、生死。 110hn.cn反传销联盟

曾被嫂子骗去做传销的李云说——
传销诱惑力大,隐蔽性强

“我去年冬天也被骗去过。”在看到记者赶赴浙江解救两名少女的文章后,9月5日,李云(化名)打来电话告诉记者,当时我的嫂子叫我一起去找我的侄女。“我一下车就有人接站,把我安排在一间民房里,我一进去就有人给我打水,洗脸,洗脚,洗完后就有人和我玩牌,当时是坐在地下,”李云说,在打牌的时候,有人问我的家庭情况,我的朋友多吗。“玩牌至21:00许,就关灯睡觉,他们就向我解释我们现在的情况是艰苦点,以后会好的。当时是女的在里面的一间屋里睡觉,男的在外面一间,我看见盖的被子都是乌黑的,睡的是一些榻榻米,我没敢脱衣服,盖着我的羽绒服在那熬了一夜。到了第二天4:30,就有人把我叫了起来,起床后就有人问我睡得好不好,我当时也没敢睡,也不敢说实话,就和他们说好。洗漱完毕后,就到路边摊吃的素蒸包,一人三个,我看见有的人吃,有的人在外面东看西看,5:00许,我们跑着去寝室北边的二层楼去上课,我是第一天去听课,把我安排在第三排的中间。”
   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李云在传销窝点呆了6天,最后成功逃脱,“他们那一套说实话,还是很有诱惑力的,特别是一些想挣大钱,改变现状的人,非常迎合他们的想法,而且现在都不传产品了,改传人头了,隐蔽性非常强,想打击都不好抓证据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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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剖析传销如何忽悠人——
对传销人员“洗脑”分4步

    在多次采访传销后,记者对于传销组织对参与人员的“洗脑”有了更深入的认识,一般会分为几个步骤:
    一、信念置入。“这是一项具有广阔发展空间的伟大‘事业’,是不可多得的创业机会,是国家支持的秘密行动,‘一般人我不告诉他’,你去‘拉人’来,就是在做善事,是在帮助别人,即使手段上可能有欺骗,但目的是好的,这是种善意的欺骗。”
    二、成大事前先磨练。因为传销人员始终处在艰苦的环境中(目前有的传销开始变异,吃住条件大大改善),打地铺,吃白菜土豆……当然需要强化个人对团队的归属感。
    三、制造氛围。既要有感情氛围,让每一个参加者体会到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得到的情感互动,使参与者忽视了温情背后的自私目的;还要有相互激励的氛围,不论个人的实际能力如何,所有的人都给予他充分的肯定和赞赏;更需要共同努力和参与的情绪氛围。
    四、金钱代表一切。一夜暴富,月收入几万甚至几十万,“有了钱就有了一切”。很多人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迷失了方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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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说法——
中国期待《禁止传销法》

    康桥(淄博)律师事务所李志强律师长期关注传销现象,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,传销危害巨大,“传销扰乱社会秩序,影响社会稳定,不利于和谐社会建设。现在的传销组织经常发展异地成员,实行家长制管理,多人群居,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,成为严重的社会不安定因素。同时,传销严重侵害了参与者的人身权利。多数传销组织,对其成员实施人身控制,甚至非法拘禁;并且对其进行精神控制,造成很多成员的身心伤害。”李志强认为传销容易诱发各种违法犯罪发生,“传销与非法经营和诈骗是紧密相连的,同时也非常容易诱发盗窃、抢劫等涉财犯罪,直接威胁社会治安。”“我一直在搜集相关事例。”李志强说,他会通过相关渠道向国家建议制定《禁止传销法》,强化对非法传销的打击力度。2005年,国务院颁布实施了《禁止传销条例》,对传销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界定,对在打击传销工作中,工商、公安等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,对各类传销行为和参与人员应承担的行政和刑事责任进行了规定。2008年8月25日,刑法修正案(七)第四条对“非法传销罪”进行了明确规定。“非法传销罪”正式纳入作为刑法第225条,规定:“组织、领导实施传销行为的组织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犯前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,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。传销行为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。”这些法律、法规的制订和实施,对打击传销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。但是,令人担忧的是,传销行为仍然屡禁不止,在某些地区甚至愈演愈烈。因此,我们建议应当继续从法律上强化和完善对传销的惩治力度,制订和颁布《禁止传销法》,从国家法律的层面,全面禁止传销行为,彻底杜绝其危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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